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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1998-11-06 来源:光明日报 施基城 我有话说

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民自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乡镇企业两大创举后的又一伟大创举,是实现农业两个根本转变的有效途径,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为我国农业改革、发展找到了一条新路子,也给经济不发达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提供了一个新的机遇和挑战。

我国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开始于九十年代初,至今已有了较大的发展,出现了多种多样的经营形式。目前,大体有以下几种形式:(1)以实力较强的加工企业或贸易公司为龙头,围绕一种重点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联接有关部门和生产基地进行一体化经营的龙头带动型;(2)以专业市场为依托,把分散生产的农户与大市场结合起来,通过技术、信息服务和产品购销引导农户,带动区域化、专业化生产的专业市场带动型;(3)以利用本地资源优势,从发展传统产品入手,根据“一村一品,一乡一色”要求,形成区域性主导产业,并围绕主导产业积极培育和发展一体化经营的主导产业带动型;(4)以自愿、平等原则,农户自己建立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合作组织带动型;(5)以技术服务为纽带,推动一定区域内规模化生产的服务体系带动型。实践证明,这些形式对于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也应当看到,目前在实践中也遇到一些问题,如龙头企业的实力不够强,有的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处理得不够好;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不够高;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等等。《决定》中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提出了很好的指导意见,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尽快加以落实。

首先,各级党政部门要积极予以推动和支持。农业产业化是一个系统工程,尤其在我国农业产业化水平低,农业抵抗自然和市场风险能力还较弱的情况下,很需要政府在政策、资金、服务、协调等方面给予支持。其次,要大力培育具有市场开拓能力、能进行农产品深度加工、为农民提供服务和带动农户发展商品生产的“龙头企业”,并使之在与农户“利益同享、风险共担”中使龙头大起来,龙身长起来。第三,要通过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对现有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进行改造,促使其明晰产权,转换机制。第四,要从农业产业化发展需要出发加快基地建设的步伐。在基地建设中,既要扩大规模,更要注意基地质量的提高。第五,要积极探索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其它有效载体,如专业合作组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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